1、工作依据:
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
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修订)
2、工作内容:
受建设单位委托,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、环境监理合同,对项目施工建设实行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。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,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,确保环保“三同时”的有效执行,协助建设单位配合好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工作。
3、服务类别:
环境监理实施方案、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、环境监理专题报告、环境监理总结报告。